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

工作咖啡 - 为民请命

由于接到投诉,我想我应该开始工作。
工作内容 - 自然与题目不谋而合。

本官在此宣布开庭, 都是以公义为先,决不加入个人恩怨。
一切,只为儆恶惩奸、为民请命。



被告,叶郑立。今年,18未满。
罪行: 教坏身边的朋友。

故事须从三年级开始,因为我在三年级才认识了被告。

话说,三年级的我,本是个乖小孩;
成绩彪清,品行优良,彬彬有礼,斯文与认真,
努力乖巧,敬老扶幼,尊敬师长,才艺非凡;
是全校学生的模范,是老师们都赞好的一位好学生。
如果你认为,我是在吹牛的话,
现在你可以开始叫我,大哥哥。
因为,有相为证。



还不相信?? 那么增大眼睛,戴好眼睛!!
再一次~



好的,小弟弟、小妹妹;
大哥哥先继续讲故事。

就在我四年级时,我跟被告同班。
同班的下场,就是......
老师称我为问题学生,同学称我为恶魔;
我开始了我不正常的人生,我开始开玩笑过日子;
一点都不像以往那么认真、乖巧。
从此,我变得不再可爱、乖巧;
反之,我变得人们眼中的问题同学。
我变坏了;
在被告的影响下。

如果,你认为故事这样就结束的话,
证明你没有写故事的细胞。所以,不要羡慕我那么多。
被告教坏了我,我算倒霉,认识了一位这样的朋友,我认命。
但是,
被告一点都没有改过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
他,误用了孔子先生的本意 --- 有教无类
所以他教出了也教坏了许许多多的我们。
由于他教坏的方法太多,层出不穷,不择手段;
所以,请原谅我无法一一列出。
在此,我只能尽能力地列出受害者名单。

五年级 - 林伟伦
初中一 - 叶富享
初中二 - 周永珩
初中三 - 林敬翔、谢育霖
初中四 - 陈川源、熊仕隆
初中五 - 黄斯驯

以上是中毒较深者,有些已经人不像人,鬼不敢带他上路。
被告,行骗多年,教坏了许许多多的无知少年与少女。
如今,他又开始教坏了自己朋友的女朋友,
我想我们必须阻止他的恶行,为社会除害,为恢复我们的自由。
为自由,爱自由,自由万岁!

当我问他,认不认罪时,这是他的反应:


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赶快,认清你身边的朋友吧!
虽然,被告教坏了我,我还是想劝他: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及时回头、醒悟吧...
你的人生还有很长的路,偷欺拐骗是不能过一世的!”
善哉,善哉...

7 条评论:

Zheng Lik 说...

it was all lies!!!!
I never teach anything bad to anyone.
And I didn't teach something bad to my friend's 7lou.WTH!!!!!!
I will make corrections in my own blog next time.
CISSSSSSSSSSSSSSSSSSSSSSSS

bear 说...

i have sinned.BUT,i repented.zhenglik,please follow my footsteps.

JX 说...

lik, please turn over a new leaf.
luckily i m currently far away from u and for the long period away from u, i have totally repented.
i hope u stop teaching others bad things and be a good guy.
thanks keen for pointing this out and bringing justice to the world.

the name is tauke. 说...

被告可有辩护律师?
证人亦可在此作证,一起指证被告。
为公义尽一分力。

俊銘。陳 说...

这里是不需要证据的。

因为,这里不是法庭。





哈哈哈,我就施政据。

被告无罪释放,原告被判入狱十三年,需剃光头发,永久光头。




。。。退庭!!!!!!!!!!!!!

俊銘。陳 说...
此评论已被博客管理员删除。
Zheng Lik 说...

yeah.
I am freed!
whooooaoaaaa!
bald keen!
bajitos really.